王姿琳/台北報導
經濟部急如星火,擬大幅翻修《公司法》,遭會計師公會質疑其修法爭議,遠大於《勞基法》修正案。會計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富煒說,國外修法少則8~10年,台灣半年就想通過,簡直是「天方夜譚」,若依規畫採行鬆綁登記管制,恐造成空殼公司充斥,企業搞不好會跟詐騙集團做生意,蒙受損失!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聯會今(5)日起將在北中南一連舉辦3場公聽會,首場在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登場,邀請立委曾銘宗等產官學界與會,針對《公司法》「適用法系」、「登記制度」、「大小分流」、「關係企業」及「公司秘書」等議題,進行解析,並提出可能潛在問題及建議,彙整為《公司法》修法白皮書,提報行政及立法機關參酌。
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建議我國《公司法》應做全面性修正,但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認為,此大幅變革,若不謹慎務實溝通,做好配套措施,恐將嚴重影響社會大眾、企業與會計師權益。
針對該委員會擬引進政府不審查公司登記事項、與廢除以實收資本額區分公司大小,及作為後續監理指標部分,陳富煒表示,我國一向採行歐陸法系,即公司登記前端嚴格審查方式,如今若要改採前端鬆綁的英美法系,由社會大眾站在第一線承擔風險,民眾恐無法適應政府角色的轉變,且在我國法遵意識尚不高的情況下,恐引發虛設行號或空殼公司充斥問題。
一旦失去相關制約及會計師查核簽證把關,可能造成以下4項弊端。包含一、股東若未按期出資、或虛假出資,嚴重影響利害關係人權益;二、增加公司資本額登記不實風險;三、缺乏會計師做第一線把關,減低有心人士規避犯罪成本,增加成立空殼公司誘因;四、主管機關人力有限,恐難發揮監管功能,增加違失風險。
至於效法香港、新加坡引進「秘書制」,會計師公會認為,港、星兩地法遵意識較高,台灣適合與否有待商榷。況且秘書制事涉高度專業,如要對其課以重責,應就配套立法,並經國家考試制度遴選,否則沒有人願意承擔此種責任。
陳富煒強調,一般國外修法少則8~10年,台灣半年就想通過,簡直是「天方夜譚,」因此會計師公會將一連舉辦3場公聽會,希望讓修法委員會聽到反對的聲音。

新聞來源 工商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105000022-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