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為信託財產者,其於信託關係存續期間,如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自益信託),且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34條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者,仍准予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