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說,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法是給國稅局法源,將來店家是否開發票,還得視營業狀況個案核定。

有多家人氣小吃店至今仍未開統一發票引發爭議,行政院上週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草案,現行部分不需使用發票的營業人,未來經稽徵機關核定後,就需使用發票。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德福上午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時說,依估算,如果以每月新台幣20萬元營業額為標準,那都會區的便當店、麵店都可能達到。只要週間每天超過125人、每人消費超過80元,月營業額就會超過20萬元。

張盛和表示,修法只是先找法源讓國稅局可以認定,不是凡每月營業額達20萬元以上者就要開發票,還要依據個案的營業狀況、營業性質來個案核定。

張盛和說,將來要視店家是否以加盟、連鎖方式經營、有沒有電子系統設備來管理座位、有沒有透過網路銷售、是否用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營業狀況、商譽等。修法不是為了要加稅,而是為了健全稅制。

新聞來源 中央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