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為增加中小型事務所整併誘因、擴大經濟規模培植本土品牌,會計師全聯會已正式向金管會提案,仿效美國、大陸修改會計師法,增設「有限合夥制」的事務所經營型態,減少因單一會計師錯誤,合夥人連帶負無限賠償責任的風險。

根據公會預估,依台灣市場規模,應可合併出3到5家大型本土事務所。

 

會計師全聯會副理事長、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長張威珍表示,台灣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占家數比重達85%,也因此,業務拓展與發展策略,始終受限規模,沒辦法培植台灣本土知名品牌事務所。

張威珍說明,目前有一定規模的事務所經營,多採「聯合制」,只要有單一會計師財報簽證有誤,事務所其他會計師,將連坐負無限賠償責任;有限合夥制可降低執業風險,僅要求該會計師負無限責任,其他會計師可就資本額負有限責任即可。

會計師全聯會副理事長、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李燕松指出,中小型事務所以前常因擔心對方過去的簽證,是否有問題,必須連帶負責而放棄合併,如修法過後,可減低這部份疑慮。李燕松還說,現行會計師法允許事務所用「法人型態」經營,雖可避免合夥會計師負無限責任,但從稅務考量,公司組織在營所稅等稅負將大增,也導致沒有事務所願意轉為法人型態。

KPMG台灣所執行長于紀隆表示,如有限責任制真能修法通過,更能體現會計師的專業分責,包含四大所或中小型事務所,應都樂觀其成。但從主管機關角度來看,可能會擔心求償責任限縮,是否有保障不足問題。

目前有限合夥制在大陸推展相當成功,已有好幾間非四大所的事務所成長起來。根據中國公布「2012年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大陸的立信事務所成為四大所之外,首次收入突破15億元的本土事務所。

他分析,依目前台灣市場規模,如能夠順利整併,初期約可增加3到5家,人數在300人以上的大型事務所。

新聞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