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申請營業登記

自辦營業登記

準備的資料:

  1. 營業登記地的前一年度房屋稅單影本 或 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擇一)
  2. 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或房屋使用同意書
  3. 負責人身份證影本
  4. 負責人印章

以上文件都要準備二份,一份給經濟發展局,一份要給國稅局。(若是提供房屋使用同意書,就要給2份正本喔)

辦理方式:

  1. 先想好要開業的店名,預想3~5個做預備,必免自己想要的名稱被別人登記。
  2. 可先上「經濟部商業司─商業登記資料查詢」查詢想要的名稱是否已被登記。
  3. 先列印「公司名稱預查申請表」填寫(或到現場拿表格再寫也可以)。
    表格內有一欄「營業項目代號」需填寫,可先上網查詢,並記錄下來,必免到時候要花很多時間查詢。
  4. 以在台南市申請為例,先到市政府2樓經發局辦理「商業查名」(雖然有先在網路查過,但還是必需要到現場申請查名),
    查名費用300元,待完成查名後,會拿到查名費收據與一張印有預查編號及預查後可用的公司名稱公文。(離開前記得索取「商業登記申請書」。)
  5. 公司名稱確定後,接著就要去刻公司印章了。(要記得是刻方章,在等刻章的時間,就可以填寫「商業登記申請書」)
  6. 待公司印章刻完後,連同商業登記申請書及一開始提到的文件及負責人印章,拿到市政府經發局辦理申請(需要費用1000元)。
    (辦理人員提醒資本額的部份若填寫超過25萬,則需提供存摺,最低可填3千元)
  7. 若經發局內設有國稅局代辦處,就可以直接將文件交由代辦處人員協助處理(就不用再跑一趟國稅局申請)。
  8. 後續的申請狀況(設立成功或是否需補件等等訊息)經發處都會發文通知,可選撢自取或郵寄!!
    (郵寄的信件沒人簽收退回是不會有任何通知的,所以留的收件資料一定要有人可以簽收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