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瑩欣/台北報導

股利所得稅制改怎麼改,各方論戰觀點不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專業組織策略長、會計師張芷表示,近來多有專家提到股利所得應予比照外資股利所得以扣繳20%分離課稅方式,大家可能只看到「內外資稅制應該一致」,內外資實質稅率確有不公平之狀況,但忽略了合併申報所得稅率不到20%的族群可能因此要多繳稅,恐形成「大戶愈改愈肥、散戶愈改愈瘦」的怪象。
張芷表示,如參考最近一期財政部財政資料中心「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初步核定統計專冊」申報統計表,模擬稅收影響金額結果,雖總稅收會增加近49億元,但主要增稅對象是580萬件原邊際稅率20%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加重了約500億元,卻減輕30%以上稅率之納稅人,稅負減輕約460億元,且減輕45%稅率之納稅人約338億元,可能會落入被稱為截貧濟富方案之實。
她表示,如果政府想要內外資一致,以最高稅率20%課稅,對原邊際稅率20%以下的納稅人不增加稅負負擔,稅損460億元部分要從哪兒籌措呢?應該是政府比較擔心的議題。
會計師指出,5年前財政部規劃證所稅改革時,是在個人方面,修改所得稅法復徵個人證所稅。而營利事業的證券交易所得,由藉由修改基本所得額條例,將其稅率自10%提高至12%。但是去年證所稅確定廢除之後,卻僅免除個人證所稅,而忽略了營利事業的最低稅負制稅率也應由12%調回10%,才有一致性和公平對待的鄤間,以宣示政府對稅制走向公平合理及符合經濟發展原則的決心。

新聞來源 蘋果及時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29/87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