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馥馨╱即時報導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今天表示,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提一口氣大修200多條公司法,這麼巨大的衝擊,不要說「一例一休」,威力媲美「年金改革」。站在反對黨立場,就趕快修吧,最好一步到位;但站在曾經的國營事業經理人、主管機關的立場,不贊成。
曾銘宗今天出席「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所舉辦的《公司法》修法重大議題探討。
曾銘宗說《公司法》是商業法的基礎,連動法律逾100種,連動最強是《證交法》,包括影響公開發行公司、興櫃、上市櫃共約2500多家公司,這些都是國內最有競爭力的企業。屆時《公司法》一修,衍生修法工程耗大。
曾銘宗說,就像現在不合適搞「一例一休」,也不適合反不反同婚。這不急啦!工程耗大,《證交法》也要修,還有100多種法律要修,有這麼急嗎?
200多項修法要納入,基於反對黨立場我贊成,一步到位也贊成;但《公司法》影響全台灣所有企業,萬一67萬5000家公司全都跳起來,台灣還發展什麼經濟,蔡總統宣誓2017年拚經濟,這下「我保證熱鬧」。
曾銘宗說,基於過去專業訓練,道德良知,一下子修200多條,可能要聽聽各界意見,否則後遺症非常大。台灣經濟這麼疲弱,今年GDP估1.87%,我看達不到。這麼疲弱之下,經不起這麼大的折騰。
曾銘宗提出以下質疑,包括對董事選任將由強制累積投票制,變成可選擇全額連記法;取消資本額驗資,以後沒人管,萬一交易發生糾紛,誰要負責?
至於公司法第27條,委員建議「政府或法人股東與指派之自然人代表同負董事責任。」這點他贊成,但「不能隨時解任董事」萬一遇到亂搞的董事長因此有恃無恐,泛公股怎麼管?
不過,曾銘宗贊成設「兼益公司」專章節,公司不只以營利為目的,要肩負社會公益,推動企業社會責任,能讓台灣弱勢下一代,有更公平的發展機會。

新聞來源 經濟日報 https://udn.com/news/story/6/2211944